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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城镇下岗职工是否可以申请廉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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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2: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03年下岗的乡镇粮站职工,因为现在在县城居住,是否可以在县城申请购买廉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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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5: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答案是: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从2007年起,利辛县开始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并不断完善。2007和2008年,利辛县的住房保障主要是以廉租住房保障为主,保障对象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户)。2009年住房保障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仍以廉租住房保障为主。

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县委、县政府从2008年起,在“博澳华庭”、“安居苑”、“民和苑”、“家和苑”、“文州花园”等小区中配套建设了3000多套廉租住房,目前,已有“博澳华庭”、“安居苑”、“民和苑”等小区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已建成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了分配,其余正在建设中。

目前,利辛县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为:

1、本县城区低收入家庭(2012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284元);

2、家庭成员为本县城区非农业户口,且取得本县城区非农业户口1年以上;

3、同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4、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012年度人均住房建筑低于18平方米,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采取的是“应保尽保”,该网民如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所属社区申请登记廉租住房保障。

县房地产管理局将根据已建成的房屋数量,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分批进行分配。根据规划,到2015年,利辛县将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住房保障中,我们严格按照《利辛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对所有申请人都进行“三级审核(社区、城关镇、房管局),二级公示(城关镇、房管局)”,凡符合条件的,都纳入保障范围,并且没有名额限制。在廉租住房申请、审核中,严禁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含社区工作人员)“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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