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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蓝牌照货车在中心城区通行规定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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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6 1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市民和企业生产生活需求,持续深化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对蓝牌照货车在我县中心城区通行做如下规定:

  一、皮卡车允许在全县城区道路通行。
 
  二、蓝牌渣土车6:00—23:00禁止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按规定办理通行证后方予通行。
 
  三、厢式或非厢式蓝牌货车(不含蓝牌照渣土车、自卸车),允许在中心城区道路24小时通行。
 
  四、外地蓝牌照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地蓝牌照货车一致。

  五、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范围:世纪大道以东、子胥大道以南、阜蚌路以北、光明大道以西的区域道路。


   来源:利辛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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