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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总工会学习宣传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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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21: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重劳模,关爱劳模,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工会作为直接负责管理和服务劳模的重要职责。利辛县总工会从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劳模档案、落实劳模待遇、培养劳模典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政府、劳模和社会的普遍称赞。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辛县总工会始终把学习宣传劳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在新闻媒体、工会阵地广泛宣传,做细做实劳模工作。近两个月来,采写的劳模信息有6篇被《中工网》采用,1篇被《安徽日报农村版》采用,1篇被《华夏女工》采用,5篇被《安徽工人日报》采用,2篇被《亳州晚报》采用,另外,在《安青网》、《亳州政府网》、《亳州文明网》、《利辛信息》、《利辛县政府网》等都有信息被采用。唱响了劳动伟大、劳模光荣的时代主旋律,营造了尊重劳模、学赶劳模的浓郁氛围。

二、寻找劳模,建立劳模档案

  我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的各个行业涌现出了不少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但缺乏专门的登记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利辛县总工会开展了在全县“寻找劳模行动”。深入到受表彰劳模当时所在的单位、厂矿、企业及其家庭居住地进行调查走访,寻找其下落。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为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建立档案,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管理。经调查全县有国家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人,有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6人(其中6人调出,29人已去世),有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9人,有待省、市总进一步核实。

三、关爱劳模,落实劳模待遇

  劳动模范是社会的精神财富,是各行各业优秀职工和农民的杰出代表。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给他们,利辛县总工会经常深入到劳模家中了解劳模的生产、生活和身体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就医用药、生活补助、子女就学救助、节日慰问等问题。对凡符合文件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审查,落实劳模生活补贴。开展2012年部分生活困难省部级劳模调查审核工作和2012年全国劳模“三金”发放调查摸底工作,上报了25名困难劳模。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21名劳模赴云南疗休养。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让劳模特别感受到工会无微不至的直接管理和真诚服务。形成了关爱劳模、尊重劳模、崇尚劳模、学赶劳模的良好氛围。

四、重视劳模,弘扬劳模精神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重视和培养劳模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劳模光荣,劳模高尚,劳模精神更伟大,它激励着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力拼搏。我县受到表彰的全国劳模、曹店村党总支书记刘福彬不辜负党和政府给予的荣誉,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不辞辛劳,带领群众走上致富路,曹店村也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工作先进村镇”等荣誉称号;全国先进工作者、利辛一中副校长吴峰,多年来,在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教育管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正是他们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 影响和带动全县广大劳动群众不懈奋斗,推进利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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