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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一“黑社会”成员获刑十年半,并被罚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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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09: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网讯 9月25日,利辛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随着该案件的宣判,利辛法院受理的全部21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全部审结。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所参加的犯罪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积极寻求公职人员庇护,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3万。

  该案的宣判标志着利辛法院“六清”工作中的“案件清结”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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