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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土地置换项目区先安置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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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辛县旧城镇在实施土地置换项目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办事,认真落实项目区群众拆迁安置工作,提前介入,提前谋划,保障群众利益。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项目实施前充分听取当地干部和群众意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群众支持此项工作。

  二是实施中镇专门成立工作组与项目区村全体村干部,进行逐户宣传。使全体村民了解搬迁工作的政策,搬迁的意义以及节约土地、集约化管理等相关政策。

  三是提前置换好新的安置点。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前从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为项目区置换好新的安置点,用于项目区群众的搬迁。

  四是做好群众的拆迁补偿,各类补贴款全部发放到位。对于投亲靠友临时租赁住房的农户,政府按标准补贴租赁费给该农户,并为拆迁户配套好生活设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利辛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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