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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教师无校籍 多校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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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15: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教育报讯(特约通讯员 徐靖 郭玉岩)“今年我们实行了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教师从‘固定人’变成了‘合同人’。”日前,安徽省利辛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欣喜地告诉记者,该县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办法,让名师动起来,让农村孩子也有机会享受名师资源。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发展落后。农村学校特别是一些偏远学校及教学点,师资力量十分薄弱。为实现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今年,利辛县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利辛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县域内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城乡教师统一核编等系列改革措施,加快教师由“固定人”向“合同人”转变,教师管理则由“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了教师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

  为使教师无校籍管理落到实处,该县还实行了教师全员聘任制。根据规定,新录用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无校籍管理。而原在编在岗教师自然过渡为无校籍教师。连续两年落聘人员则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其人事关系。

  该县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利辛县还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城乡间、学区间、学校间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根据规定,在同一学校任教6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要予以交流。

  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骨干教师轮岗交流人数占交流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支教挂职交流时间一般不低于2年。城区新招聘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2年,任教期间,置换同学科优秀教师到招考学校挂职2年。

  记者了解到,利辛县还出台了相关政策,提高到偏远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教师的工资待遇,并鼓励教师从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支教教师在享受农村艰苦津贴和偏远地区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薪金工资上浮一级,并优先评优评职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在享受各项待遇的同时,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的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

  利辛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实介绍,该县正在研究教师无校籍管理的其他配套措施,未来可根据需要在县域内实现教师的有序流动。力争到2020年,全县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需要。流动将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并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中国教育报》2015年9月8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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