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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规范城区民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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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9: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日上午,利辛县教育局组织城区13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负责人和城关学区中心学校分管负责人,就进一步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落实义务教育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张延岭指出,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多年来为利辛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付出,县教育局将会一如既往的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张延岭强调,严格落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政策,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民办学校要不断更新办学理念,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走特色和精品发展之路,为利辛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大家系统学习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与会的各民办学校负责人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政策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着力减免贫困生费用,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向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来源: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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