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6-7-10 22:58:43

利辛“丹青颂华诞·翰墨忆长征”迎国庆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

       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展现我县文艺工作者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利辛县“丹青颂华诞·翰墨忆长征”迎国庆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利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办单位:利辛县书法家协会利辛县美术家协会利辛县摄影家协会利辛县书画研究院利辛县逸久书画院利辛县巾帼工笔画会
       活动主题
以“丹青颂华诞·翰墨忆长征”为主题,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通过书画摄影艺术表现形式,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展现新时代利辛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怀。
      征稿对象
  全县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文艺工作者、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
内容要求: 以毛泽东诗词(特别是《七律·长征》等长征主题诗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征精神的重要论述、革命先烈名言警句、歌颂党和祖国的诗词文赋等为主要内容,鼓励自作诗词联赋。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规格要求: 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篆、隶、楷、行、草均可),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或四尺对开(138cm×34cm),竖式。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数量: 每人限投2件(原件)。
(二)美术作品
内容要求: 围绕长征历史场景、革命先烈形象、红色革命遗址、新时代发展成就、祖国大好河山、人民幸福生活等主题进行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连环画等均可。
规格要求: 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竖式;油画、水彩画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20cm×120cm。
投稿数量: 每人限投2件(原件)。
(三)摄影作品
内容要求: 聚焦长征红色遗址遗迹、革命纪念场馆、红色教育活动、新时代建设成就、利辛城乡风貌、人民幸福生活等,用镜头记录红色记忆与时代变迁。规格要求: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原文件,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文件大小不低于3MB。作品可进行适度后期调整,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真实性。投稿数量: 每人限投5件(组照按1件计)。
       征稿方式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一)书法、美术作品
请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报送或邮寄至:利辛县文联办公室地址:利辛县文州路777号(县文广艺术中心二楼)联系人:王明月联系电话:0558-8822929邮编:236700
(二)摄影作品
电子版投递邮箱:1538529759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迎国庆暨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摄影展投稿+作者姓名"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
       组织评审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审。本次展览拟入选书法作品50件、美术作品50件、摄影作品50件。入选作品颁发入选通知(文件形式下发),并择优在《西淝河》刊发。展览拟于2026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利辛县李奇茂美术馆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书画入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摄影作品只征集电子文件,入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制作供展览宣传使用。
      相关说明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使用权。所有投稿作品在运输、展览过程中如有损坏,主办方不承担责任。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本启事解释权归利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                     
利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End--来源:利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利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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