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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一女子因非法信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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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7 16: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国家予以保护,但公民应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安徽省利辛县一女子郭某某,长期以来以信访为名,强拿硬要财物,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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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一审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郭某某因利辛县某镇政府没有处理好其与村民土地纠纷、没有给其落实宅基地、承包地以及其公司墙头被毁坏公安机关不立案等原因,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非访区上访,其间并以不给钱就到北京上访、不给钱就不离京相要挟,多次向镇政府及接访人员索要财物累计金额达13.92万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信访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地方政府信访考核压力,索要财物,且在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地区以抛撒传单、喝农药的方式非正常上访,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多次训诫,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利辛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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