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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市民购物年货节,设置12处临时年货市场方便市民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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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22: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设置12处临时年货市场方便市民购物

  春节将至,为方便市民购买年货,妥善解决年货销售带来的道路拥堵、城区脏乱差难题,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要求,从2020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在城区内设置12处临时年货市场,规范城区经营秩序。
  一、年货市场位置:

  1、人民路与复兴路交口东北角(老汽车站拆迁区),在城管一中队辖区;

  2、和平路与向阳路交口东北角(莱弗广场售楼部门前广场),在城管二中队辖区;

  3、青年路与骄阳路交口路西(名鑫广场售楼部门前),在城管三中队辖区;

  4、淝河路与向阳路交口东南角(元力广场西头商铺门前广场),在城管四中队辖区;

  5、向阳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北角和西北角,在城管五中队辖区;

  6、文州路与建设路交口东南角(老供电公司收费大厅门前),在城管六中队辖区;

  7、港口路与文州路交口向北100米路东(黄桥社区对面,大棚北侧),在城管七中队辖区;

  8、文州路与永康路交口东北角(智诚御府售楼部门前广场),在城管八中队辖区;

  9、文州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月亮湾西门北侧),在城管九中队辖区;

  10、淝河路与高新路交口东北角(家和苑西门两侧),在城管十中队辖区;

  11、建设北路与永兴路交口西北角(金龙商贸港南头),在城管六中队辖区;

  12、光明路与永兴路交口西北角(玉花苑售楼部门前广场),在城管六中队辖区。

  市场设置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开始1月24日,年货市场所有摊点均免费供商户使用,想要报名的商家,可前往利辛县城市管理10个中队驻地进行报名登记。

  二、入驻报名地点:

  1、城市管理一中队驻地在阜蒙路与淝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利辛县客运中心站三楼(联系人:江振伟 15178005968);

  2、城市管理二驻地在建设路与前进路交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张伟  17755996226);

  3、城市管理三中队驻地五一广场西100米,骄阳路路南城市管理局一楼(联系人:杨秉清  17756775918);

  4、城市管理四中队驻地锦绣西路与晴岚东路交口,润龙湾小区一栋111房间(联系人:沈腾飞 15255978989);

  5、城市管理五中队驻地在向阳路与晴岚西路交口西北30米(自行车驿站)(联系人:韩晓龙 13515692727);

  6、城市管理六中队驻地在建设路与前进路交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薛海洋 15556727779);

  7、城市管理七中队驻地在人民路与向阳路交口向北100米路东(原工商局院内)(联系人:孙燕  13955823685);

  8、城市管理八中队驻地在长春路与创业路交口教育实业院内(联系人:马召 17755993500);

  9、城市管理九中队驻地在世纪大道与长春路交口向东100米路南(邦泰世纪广场北门商铺二楼)(联系人:邵帅13966500675);

  10、城市管理十中队驻地在青年路与高新路交口全民健身公园内(联系人:陈炳旭  15856767777)。

  三、年货市场经营范围:春联、灯笼、年货食材、器具、花卉等居民年货用品,严禁售卖烟花爆竹、大盘香及现场加工售卖食品行为。

  四、商户经营要求:在年货市场内所有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规定的位置内有序摆放,保持道路通畅;禁止私拉电线,不准损坏周边花草树木,不准利用行道树绑缚悬挂商品和其它物品,加强用火安全;入驻商户要严格按照《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保持摊点周边卫生环境。同时,各中队将加大对其他路段巡查,发现私自摆摊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规范、良好的出行及购物环境。(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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